化工危废环境污染频发 环保部门已介入调查
时间:2017-09-04 作者:91再生 来源:91再生网
硝酸镍废料污染范围从水源、土壤、大气无不覆盖,被污染后长时间无法分解,气味让人难以忍受,还影响人身安全。
化工危废环境污染的问题频频发生,近日常州毒地事件又给人们敲响了一个警钟。
近年来,法律对污染源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可为何就是止不住这类污染事件呢?
在这背后,又是什么左右着无良企业对环保问题置之不理呢?
近日,贵溪市滨江镇柏里村委会鲤塘村小组村民反映称,近期时不时会闻到一股硫磷的味道,刺鼻难闻。村民们循着气味寻找,在靠近贵神公路7公桩处附近的一个山窝里,发现了许多由编织袋装着的硝酸镍废料。
这些刺鼻的气体正是从这些编织袋里散发出来的。此外,在堆放硝酸镍废料直径距离大约两公里处,是贵溪市硫磷硝酸镍基地,基地驻有多家硝酸镍生产企业。
村民:硝酸镍废料散发出刺鼻气味,起初还以为是家里的液化气泄漏,后来才发现,气味是从离家不远的山上飘过来的。
江先生寻着气味走了近后发现,白色雾状的气体竟然是从眼前的两堆硝酸镍废料里冒出来的。最近一段时间,不时会有大货车在半夜里往这山上倒危废,一般的生活危废扔下来也就算了,可这两堆刺鼻危废真的让人受不了。
进展:环保部门已介入调查
目前,环保部门已经安排执法人员赴贵溪市硫磷硝酸镍基地开展调查工作。这名负责人还表示,他们也把取样到的硝酸镍废料送往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属一般的硝酸镍危废,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若检测含有很强的毒性,将根据污染事件的性质,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商请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湖南宁乡县法院对“3·9”特大跨省污染环境案当庭宣判,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彭守义等10人有期徒刑两年七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3·9”污染案中,郑羽林支付给彭守义的处置费仅31万余元。然而,经有关部门鉴定评估,其环境损害及后续处置费用高达168万余元。此前发生在湘阴县的污染环境案中,湖北黄冈华阳药业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被处罚金170万元。湖北黄冈华阳药业有限公司和3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因污染环境造成的财产损失及相关处置费用154万余元。
湘阴县污染案事发后,当地检察院、环保局向上级部门提出“化工废料评估和化工废料处置单位由最先立案地的环保部门委托”和“符合条件的社会检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建议,得到最高检和国家环保部的重视。湖南省环保厅出台规定:“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指定或者推荐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出具监测数据。该检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视为已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破解了同类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难题。湘阴县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追加起诉被告单位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共同赔偿湘阴县环保局,用以弥补污染环境造成的财产损害、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并全额执行到位。
本文出自:http://chengdu.zz91.com/news37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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